西安长安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房屋租赁押金纠纷案

2026年05月22日17:59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孙立昊洋 鲍静 通讯员 林升春

“种法官,太感谢您了!真没想到半天就把问题解决好了。”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押金纠纷案,拿到调解书的租客小董,高兴地向承办法官种郁花表达感谢。

此前,租客小董与房东赵女士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1300元、押金1300元。租约到期后,双方协商续约两个月,期间小董继续按照约定足额缴纳房租。可在租赁结束后,赵女士以屋内抱枕破损、油烟机油污未清理为由,拒绝退还押金1300元。双方私下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后,小董遂诉至长安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房东退还押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种郁花迅速梳理案情,厘清合同约定、履约情况及争议焦点。法官认为,此类小额租赁纠纷案案情简单,当事人大多数是因沟通不畅心生怨气、情绪对立,极易让小事难以化解。为了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时间与经济成本,减少诉讼对抗,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

种郁花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耐心倾听各方诉求。同时,向双方解读租赁合同中押金退还、房屋维护、清洁义务等相关约定,引导双方相互体谅、理性协商。

最终,在法官耐心疏导下,双方怨气逐渐消散,赵女士主动放弃反诉意愿,当场向小董退还押金1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据悉,下一步,长安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充分发挥司法调解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优势,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小额民生案件,以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化解矛盾、温暖民心,为辖区和谐稳定发展筑牢司法保障。

编辑:张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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