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张美欣 通讯员 吴丹
近日,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中,承办法官发现未成年当事人因家庭纠纷导致辍学。经法官依法调解与教育引导,最终促成抚养权变更,并成功帮助孩子恢复学籍、回归校园。
据悉,该案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原系夫妻关系。2022年,双方因离婚纠纷诉至法院,判决其子小张(化名)由母亲李某抚养。然而,在后续交接过程中,小张的祖父与李某发生肢体冲突,引发意外导致祖父猝死,李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3年初,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并未局限于书面审查,而是依职权对未成年人进行了社会调查。调查中,法官发现小张因目睹家庭变故,心理状态极不稳定。同时,被告李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表示,愿意配合变更抚养权,但希望能与孩子进行一次当面沟通。
在法院组织的探视调解中,因小张情绪出现剧烈对抗,见面未能完成。但在随后的交谈中,法官敏锐地发现了一个关键疑点:父亲张某声称已将孩子转回老家“A学校”就读,但小张本人却随口说出了B学校的名称。
针对这一矛盾,承办法官立即对张某进行了询问核实。经查证,张某因担心前妻方抢夺孩子,在未办理任何转学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将孩子留在家中,并未实际入学。张某的行为导致正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张处于“被迫失学”状态。
查明事实后,承办法官当场对张某逃避监护责任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明确指出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是法定义务,不得以家庭矛盾为由剥夺。随后,法院迅速出具民事调解书,依法变更抚养权归属。为防止程序空转,法官还主动向张某释明了转学及学籍迁移的具体行政流程,指导其尽快办理入学手续。
目前,小张已顺利完成学籍转移并进入新学校就读。据承办法官后续跟踪回访,小张的学习与生活已基本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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