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镇赉六部门携手为学生送上法治“能量包”

2026年05月27日16:03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张美欣

近日,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检察院与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关工委、县法学会、青年联合会等多部门共同发力,联合开展“弘扬法治精神·争做守法青年”法治进校园活动。

检察官化身“法治快递员”,以“一键四连”的高效节奏,走进镇赉县蒙古族中学、镇赉县第二中学、镇赉县第四中学三所初中以及镇赉县第三中学一所高中,为不同学龄段的孩子们量身打造了一场场“法治能量补给”。

在蒙古族中学、第二中学、第四中学的课堂上,面对即将毕业的初三学生,检察官没有照本宣科,而是拿出了精心准备的“案例工具箱”。从校园走廊里的推搡辱骂演变为聚众斗殴的真实案件,到网络世界里一句恶评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再到利用“隔空猥亵”手段侵害未成年人的新型犯罪手法……一个个发生在同龄人身上的鲜活案例,让法律条文从纸上站了起来。

“原来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也可能构成欺凌”“网上发别人照片要征得同意,否则就是侵权”——孩子们在惊叹中记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制度。检察官重点厘清了“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的法律界限:逃课、吸烟、夜不归宿是危险信号;而参与斗殴、携带管制刀具、多次偷窃,则可能触及法律红线。更重要的是,教给孩子们“维权三步法”:保留证据、及时报告、依法求助,让法治成为他们随身携带的“护身符”。

在镇赉县第三中学,面对即将成年的高二学生,法治宣讲进一步“加料升级”。除了“两法”,还重点加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内容。“14岁、16岁、18岁——这三个年龄节点意味着什么?”检察官从刑事责任年龄切入,用一起未成年人因“讲义气”帮助朋友望风实施抢劫而被追究刑责的案例,深刻诠释“年龄不是挡箭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结合法律法规,警示同学们黑恶势力渗透,不参与、不协助任何有组织犯罪活动。

同时引导同学们思考: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硬币的两面。享受网络便利,就要承担文明守法义务;拥有不被欺凌的权利,也就负有不去伤害他人的义务。课堂互动环节,一名男生说:“以前觉得法律是约束我的,今天才明白,法律首先是保护我的。”这句话,让在场所有人深感欣慰——法治意识的种子,已经破土。

四所学校,四场宣讲,覆盖初三、高二两个关键学段,受益师生近千人。检察机关用青春话语拆解法律术语,用真实案例替代枯燥法条。下一步,镇赉县检察院将联合各部门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让法治之光点亮每一段青春旅程。

编辑:张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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