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阙源隆 廖淑娟
近五年来,福建省龙岩市紧扣发展大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护航高质量发展、完善治理体系、守护民生福祉,交出一份厚重的法治答卷,为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擎旗领航 筑牢坚实基础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
五年来,龙岩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编制出台2021-2025年法治龙岩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架起法治龙岩建设的“四梁八柱”,为“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擘画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
抓实“关键少数”示范引领。龙岩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述法评议机制,建立各级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常态化机制,抓实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举办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得到长足提升。
凝聚法治建设合力。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市委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市委巡察、主体责任检查、绩效考评、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倒逼各级各部门把法治建设抓在手上、落在实处,把法治建设责任压实到每一级党组织、每一名领导干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法治护航 注入强劲动能
良法善治,业兴邦安。
五年来,龙岩市立足革命老区独特定位,聚焦高质量发展、生态保护、城乡融合、双向开放、龙台融合等重点,精准发力,让法治成为驱动老区腾飞的“最强引擎”。
龙岩市坚持构建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推出414个惠企事项,67项“免申即享”。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清理规范性文件破除壁垒。深化“放管服”改革,率先公布行政检查清单、出台涉企执法备案制度,通过“综合查一次”减少入企检查813次。成立12家商业协会调解委员会,商事解纷效率达全省标杆水平。
龙岩市以法治刚性守护生态环境,完善生态法治体系,制定6部地方性环保法规,完成全省首部林长制立法、全国首部跨省气象防灾协同立法。拓展提升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率先编制水保发展规划,完成全国首单水保项目碳汇交易。拓展提升林改“武平经验”,全面推行三级林长制、森林警长制,成立全省首家生态修复司法协同中心,上线全国首个林业综合服务平台“e林通”,颁发全国首本林下经济不动产权证书,4项举措写入国家深化林改方案。
紧扣城乡融合发展主线,龙岩市以法治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要素流动与公共服务均等。出台城市更新条例、海绵城市条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条例等法规文件,规范城乡规划与土地管理。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推行“一村(居)一法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培育法律明白人14570名、学法用法示范户893户,开展“百名律师进乡村”公益服务三年行动,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水平。
立足闽西区位优势,龙岩市以法治保障双向开放,助力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提升涉外法治服务能力,成立矿业企业海外权益保障协同中心及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公证+金融”协同机制,服务跨境贸易与投资。深化“厦龙山海协作”“广龙对口合作”,建立厦龙海关通关协同、闽西南执法互助、广龙司法协作等机制,为协作项目提供精准法治服务。
龙岩市以法治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坚持“非禁即享”,在医保、就学等方面提供同等待遇。全国首创台胞林权证,率先实施青创基地台农林权制度改革;创建全省首个“信用园区”,“台企快服贷”成功率达70%、居全省第一。建成台创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公检法司各家涉台法治服务平台建设。选聘60余名台胞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推动台胞参与基层依法治理,促进两岸法治融合。
系统推进 构建法治工作新格局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时宜则有功。
五年来,龙岩市坚持与时俱进、因时制宜,聚焦地方立法、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法治社会四大重点,加快建设更加完善的法治工作体系,推动法治龙岩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发展。
龙岩市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历史文化、基层治理四大领域,出台地方性法规13部、政府规章2部。《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系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首部此类法规;《龙岩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为全国首部灾害防御类区域协同立法;“《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颁布实施”获评2022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
龙岩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在全省各设区市率先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文明规范行政执法办法、行政复议案件评议合议机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合法率、行政复议合法率连续5年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025年达100%,败诉率降至1.69%、全省最低。武平县、上杭县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全市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3个、示范项目1个,获评总数位居全省第一。
为推进公正司法,龙岩市深化司法改革,85%以上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建立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全链条诉讼监督机制。建成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平均办理周期缩短30%。深化宽严相济,认罪认罚适用率处于较高水平。85项审判工作获省级以上表彰,133个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龙岩市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民俗+普法”“生态+普法”“红色+普法”等活动,培育“蒲公英”普法志愿者14584人。开展普法活动6000余场次。打造“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共和国红色法源”展览馆等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38个,6件闽西法治事件入选《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上杭县获评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
法治为民 提升群众获得感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
五年来,龙岩市始终坚持法治为民、法治惠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法治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筑牢社会安全底线、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让法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闽西人民。
针对民生重点领域,龙岩市强化劳动监察与仲裁联动,深化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机制,依法推进医疗改革创新,出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领域法治保障体系,从源头维护群众权益。推进“点题整治”,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3242个。紧盯突出问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整改相关问题133个。
龙岩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培育“客家枫桥”“台胞枫桥”“红土枫桥”等品牌,全国首创“驿站枫桥”一体化维权服务机制。持续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成全省首个市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调度平台,开发“龙岩e调解”小程序,获多项全国荣誉。推广“才溪1334工作法”,深化政法力量下沉,年均化解矛盾纠纷4万余件,群众满意率、安全感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经验被选树为省委深化拓展“三争”工作典型。
为优化公共服务,龙岩市推进“便利龙岩”建设,率先制定“一趟不用跑”政务服务地方标准,率先推行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地)即交证”,政务服务窗口当日办结率99.77%,全流程网办事项占比超95%,群众满意率99.99%。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520”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182个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治岩声”“法护青山”入选福建省优秀“148品牌”。开展“法援惠民·携手筑梦”等活动,办理法援案件1.9万余件,挽回损失1.1万余元,龙岩市法律援助中心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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