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5月27日,常委会本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纵深推进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定(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我省加快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出台决定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27日下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形成了《决定(草案)》(表决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28日上午,法制委员会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决定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现将审议修改中的主要问题报告如下:
一、关于建设统一的医疗服务市场问题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决定(草案)》不仅要有宏观的指导性,还应当兼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议从降低群众就医成本,保障群众健康利益等方面增加有关内容。法制委员会采纳了这一意见,在第二部分第3条中增加了:“推动建设统一的医疗服务市场,推行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机构共享互认”的内容。
二、关于优化资源环境要素配置问题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增加优化资源环境要素配置的相关内容。法制委员会采纳了这一意见,在第三部分第8条中增加了:“优化资源环境要素配置,积极稳妥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市场化交易”的内容。
此外,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法制委员会还对《决定(草案)》作了17处文字和技术方面的修改。
法制委员会认为,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修改后的《决定(草案)》(表决稿)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我省实际,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通过。
以上报告和《决定(草案)》(表决稿),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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