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检察:筑牢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屏障

2026年05月29日18:07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淑秋

今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5月28日上午,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检爱同行 向阳生长”厦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违法犯罪预防与治理等方面的履职情况。

厦门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化综合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格局。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厦门市检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聚焦性侵害、虐待、拐卖等严重犯罪,联合多部门建立专项司法保护机制,实现性侵案件提前介入、在“一站式”办案场所询问救助“两个100%”全覆盖。在个案办理中,检察机关注重回溯核查相关单位强制报告义务履行情况,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堵塞漏洞。

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厦门市检察机关同步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双向保护”。联合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全市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零门槛”法律援助制度,已为百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联合多部门搭建心理评估绿色通道、困难关爱保护机制,构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综合救助体系。2021年以来,已为60多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247万余元,用司法温情抚平心灵创伤。

对涉罪未成年人,厦门市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多措并举,助其改过自新、回归正途。

一方面,用足用好附条件不起诉等特殊程序。厦门市检察机关联合企业、学校、社工组织,在全市建立14个观护帮教基地,开展技能培训,并依托“元宇宙”等平台开展精准帮教。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08年,思明区人民检察院率先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为国家层面制度的最终确立贡献了基层实践样本。

另一方面,对因年龄等原因不负刑事责任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推动专门教育。市人民检察院参与制定学生送入、转出的实施细则,先后派出4名干警常驻专门学校,1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参与日常监督、学生帮教和离校评估。

“在权益保障覆盖面上,我们联合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建立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零门槛’法律援助制度,打破了经济困难的门槛,只要是未成年被害人,一律提供法律援助。”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厦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推动各方协同发力、凝聚共治合力。

聚焦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雇佣童工等难点,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监督,以公益诉讼推动社会治理。2021年以来,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06件。以推动住宿场所专项整治为例,检查2400余家,整改隐患250处,以“小切口”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是发现、阻断侵害的前端哨卡。2024年以来,厦门市检察机关已对5.3万余名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新入职人员开展查询。联合建成8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发出“督促监护令”972份,开展指导1300余次,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此外,厦门市检察机关以数字赋能提升保护效能,打造“未检闽e站”综合保护平台,创新运用“元宇宙”技术,打破时空限制,与西藏等地检察机关联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云上培训。元宇宙平台同时也被用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线上帮教和普法,构建了“线上实时监督+线下精准帮扶”的模式。

普法是最好的预防,预防是最好的保护。

厦门市检察机关打造“沉浸式”课堂,在法治教育与犯罪预防上深耕细作,在孩子们心中播撒法治的种子。建强两支队伍,让127名法治副校长和100名“未未同鹭人”讲师,成为送法进校园的“主力军”。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离不开专业队伍和社会的支持。厦门市检察机关着力打造“未未同鹭人”工作品牌,聚合各方保护力量。

为破解实践中法援律师针对性不足、合适成年人难找等难题,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单位在2022年升级构建了“未未同鹭人”五大专业资源库,涵盖心理咨询师、法援律师、合适成年人等,并配套五个运行办法,实现跨部门专业力量的整合与共享。这支由280余名专业人士组成的团队,年均服务未成年人超百万人次,项目获评全国性优秀案例。

在市人民检察院“未未同鹭人”总队引领下,各基层院形成了“凤凰花”“同心未爱”等特色小分队,构成“品牌引领、分队联动、全域覆盖”的未检工作体系。

编辑:张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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