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许多家长正精心为孩子挑选节日礼物。礼物承载着心意,更应守护安全。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建议广大家长通过“礼物安全自查清单”完成快速检查。
——认准安全认证,严守质量底线。
认准“CCC”标志。根据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乘骑车辆玩具等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儿童玩具,必须标注“CCC”认证标志。消费者在购买上述玩具时,应核查产品本体或最小销售包装上是否印有标注清晰、不易脱落的“CCC”标志,对无此标志或标志模糊不清的产品应拒绝购买。
——严选纺织产品,认准安全类别。
看标签:为14岁以下儿童选购服装、帽子、袜子等纺织品,其安全性应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来判断。家长需按孩子年龄,重点查看产品吊牌或永久性标签上标注的“安全技术类别”。
0—3岁婴幼儿:必须选择符合A类标准的产品,A类婴幼儿用品在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异味等核心安全指标上执行婴幼儿用品安全技术要求的最高等级(A类)标准。3—14岁儿童:区分“贴身”与“非贴身”,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如内衣、T恤、袜子、夏季裙裤、床上用品等)至少应符合B类标准。
查细节:检查衣物上是否有易脱落的小配件、尖锐装饰物,以及头颈部、背部、腰部、脚踝等部位是否有过长或设计不合理的绳带,以防儿童发生误食、划伤或勒绊风险。
——关注配料营养,理性看待标签。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强制要求标示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等核心营养素。家长在选购时,应重点查看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仔细核对“能量、脂肪、钠”的含量,对于含量过高的产品应审慎选择。值得注意的是,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25)已发布,并将于2027年3月16日起正式实施。新版标准进一步要求强制标示“饱和脂肪”和“糖”含量,并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在营养成分表附近标示“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的提示语。家长在选购时,可留意包装上是否已有此类明确的警示信息,并将其作为引导孩子健康饮食的重要参考。
警惕违规“功效”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普通食品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或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宣称“益智”“增高”“增强免疫力”等效果的普通食品,消费者应提高警惕,谨慎购买。
——审辨营销信息,回归产品实质。
审慎对待“网红”推荐。不盲目跟风购买“网红爆款”“博主种草”产品。下单前,应仔细核实产品的实际材质、具体功能、适用年龄、实物尺寸等信息是否与宣传内容相符,防范实物与宣传严重不符的风险。
重视“适用年龄”与安全警示。认真查看玩具、文具等产品明确标注的“适用年龄”或“安全警示”说明。切勿为孩子购买超出其年龄段的复杂产品,或含有易脱落小零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以有效预防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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