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国强 韩宇
“事发当天我在楼顶听到了争吵声......”
“在此之前我们确实和她有过肢体冲突......”
学生们端坐席前,手持角色卡与“案情”材料,围绕一起校园“坠楼案件”激烈讨论——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剧本杀,正在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福佳中学的礼堂内上演。
5月27日,恰逢第七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启幕、六一儿童节将至,甘井子区检察院“向未来”未检工作室联动区公安分局、区烟草专卖局、团区委、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及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走进甘井子区福佳中学,开展“检爱同行 向阳生长”检察开放日活动。
一张张角色卡,串联起整场活动的内核:从剧本里扮演的案件“角色”,到校园生活中的真实“角色”选择——这堂法治课的要义,不止于“破案”,更关乎如何作出正确的青春选择。
剧本之内:演绎剧情角色,读懂法治敬畏
由甘井子区检察院“向未来”未检工作室联合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共同创作的剧本《坠落》,以一名初中生的“坠楼事件”为引,串联案件始末。
礼堂舞台上,参与剧本杀的同学们在检察官、警官和律师的引导下,分配角色、研读案情、分析线索、展开讨论,一步步逼近真相。
整场体验兼具专业度与程序还原度:检察官、警官、律师以真实身份参与演绎,区公安分局侦查人员现场模拟讯问流程,还原一线办案场景;检察官将听证室“搬进”校园,就剧本中校园欺凌行为涉嫌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召开公开听证会,最终宣告对剧本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以及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学生们在角色代入中,完整体验涉未成年人案件从侦查、听证到审结的全流程,真切感受法律的严谨、违法的代价,也感知到司法的温度。
校园之中:抉择青春角色,拒绝欺凌旁观
“面对真实的校园欺凌事件,你会选择成为哪一种角色?施暴者、旁观者,还是守护者?”
法治剧本杀体验落下帷幕,检察官走上讲台,从剧本杀《坠落》的模拟案例切入,延伸到真实的校园生活,以一堂普法课引导同学们找准正确的青春角色。
“校园欺凌不是玩笑打闹,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
检察官逐一讲解校园欺凌行为的分类识别、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五步自保法的要点,以及由欺凌行为可能引发的常见罪名;还系统解读了剧本体验中出现过的公开听证、不起诉宣告等司法程序,让同学们对案件办理流程、程序认识更加直观、深刻。
“不做施暴者,不做旁观者,要做守护者。”检察官以这句话寄语在场每一位同学——珍惜同窗情谊、敬畏法律底线、尊重宝贵生命,以良善立身、以法治自律,守护纯粹的校园时光。
成长路上:辨识风险角色,抵御非法诱惑
本次检察开放日活动联动多部门力量,将防护触角延伸至青少年身边的安全风险领域。
甘井子区烟草专卖局稽查员以电子烟实物为教具,从法律规范、化学成分、健康危害多个维度展开科普,重点剖析“奶茶杯”“果味电子烟”等产品所含的有害成分与潜在危害,警示同学们:造型新奇、口味香甜的花式电子烟,极有可能是新型毒品的伪装载体。
来自辖区派出所的民警也走上讲台,结合日常接处警中遇到的青少年典型案例,提醒同学们警惕网络交友陷阱、不良信息诱导等身边隐患,引导大家在虚拟世界和现实社交中都要守住安全底线。
活动尾声,法治宣传展板前人头攒动。检察官聚焦校园欺凌、故意伤害、“两卡”犯罪、性侵犯罪四类未成年人高频涉案类型,以案释法,同学们驻足聆听、低声讨论。一本本法治宣传手册发放至孩子们手中,这堂法治课的时空边界也越过礼堂的四壁,向更远处延伸。
2026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迎来创建40周年。从全国首个“少年起诉组”起步,到如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不懈追求,四十载深耕,初心未改。甘井子区检察院“向未来”未检工作室作为基层未检团队,愈发深切地感到:未检事业,不止于办结案件、惩治犯罪,更在于陪伴成长、指引方向,帮助每一位未成年人明法敬法、择善而行。
步履不停,检爱同行。甘井子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校协作、凝聚多方合力,做实做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常态化开展精准化普法活动,努力让每一次法治实践,都化作孩子们向阳生长、逐光而行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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