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问诊开方 治愈农村生活污水顽疾

2026年06月04日17:41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张逸群

“如今设施点位面貌焕然一新,离不开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和主管部门的整改成效。”6月2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十余人深入田间沟渠,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整改“回头看”,该区人大代表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樟鲁仔细观察设施运行状况后由衷感慨。

2025年8月,该院在开展水环境治理行动专项监督中发现,辖区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存在运维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办案检察官张波随即向主管部门调取全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底数,并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有关乡镇、村社开展实地走访,了解设施运维现状。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平时运行情况,确实容易被疏忽。”一位村干部老李(化名)如是说。在调查中,张波通过地理信息技术优先摸排沿河设施点位,结合蹲点观察、电量数据比对、水质快检等方式,排查发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设施被道路压占、运行监测未统一入网、出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20余处,锁定用电异常线索150余条。张波认为,如放任未及时处理的污水长期外排,将会影响沿线水生态环境与农村人居环境。

为此,该院在前期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于2026年1月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开展听证,围绕问题成因、监管职责、整改举措等进行会商研讨,达成监督共识,并依法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压实监管职责。截至今年6月,推动整改水质超标点位12处、联合属地乡镇修复破损故障点位5处、录入信息不齐、终端缺失点位9处、巩固提升运行设施152处,争取提升改造专项资金4500万元。

同时,检察机关还以此专项监督为契机,推动主管部门、运维单位建立水质监测、应急处置、信息动态更新、运行异常报告等长效管护机制,从制度层面守住农村污水入河“最后一道关口”,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好、管好、长效用好。

编辑:张龙(小)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