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洛南法院做实司法救助为困境儿童织起全方位保护网

2026年06月05日18:14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鲍静

近年来,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应救尽救、精准高效、传递温度”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构建起全流程、多层次、社会化的司法救助新格局。近日,洛南县人民法院便通过精准司法救助与多方联动,妥善帮扶了一个深陷泥沼的家庭走出了生活窘境。

一场突如其来的工地意外,让26岁的父亲不幸身亡,家住洛南县的小军(化名)和小花(化名)顿时陷入了极度困境。虽然法院依法判决了80余万元的赔偿款,但由于被告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这笔“救命钱”迟迟无法到位。

案件判决生效那年,小军只有4岁,小花才刚刚1岁,整个家庭因这场意外支离破碎。面对典型的“执行不能”案件,洛南县人民法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与上级法院沟通,第一时间发放了司法救助金,为这个困顿的家庭解了燃眉之急。

为确保救助金真正惠及未成年人,洛南县人民法院坚持落实司法救助回访制度。在后续的回访中,法官了解到,救助后不久,小军和小花的祖父因病去世,母亲带着1岁的小花改嫁他乡,4岁的小军只能与年事已高的祖母相依为命,而母亲改嫁后和家里断了联系,祖母年老体衰,仅靠种地和邻居接济勉强糊口。

为了帮助这个监护缺失的孩子,洛南县人民法院迅速行动,向村镇和民政部门咨询相关政策。经研判,小军的情况完全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标准,一旦认定,不仅能每月领取生活补助金,还能在教育、医疗、监护等方面享受全方位的社会保障。然而,政策的落实需要小军法定第一监护人母亲的配合。洛南县人民法院随即启动多方联动机制,走村入户,通过村镇干部、远亲乡邻,终于联系上了小军的母亲。令人揪心的是,她再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意,因故已处于失能状态,自顾不暇。

面对重重困难,法官们没有退缩。在崇山峻岭间蜿蜒的400余公里路途上,他们数次往返于小军所在的村庄和母亲居住地之间。一次次耐心的沟通,一遍遍释法明理,法官们用真诚融化了坚冰。考虑到母亲失能的实际情况,法院协调各方,依法确定了最有利于小军的监护方案。最终,在洛南县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小军的母亲与祖母达成了监护协议。

在法院的协调下,经民政部门审核,小军被正式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如今,他每月能领取800余元的生活补助金,在教育上享受学费减免和补助,在医疗上纳入保障体系,在心理上也能得到定期的关爱辅导。

当好消息传来时,小军的祖母泪流满面,紧紧拉着法官的手激动得说不出话来;看到两个孩子的生活都有了保障,小军的母亲也流下了欣慰的泪水。

当执行遇到“死胡同”,法院没有放弃,而是通过司法救助“兜底”;当救助遇到新困境,法院没有结案了事,而是通过回访制度“寻根”;当家庭矛盾无法调和,法院没有袖手旁观,而是主动介入“破冰”。今后,洛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把司法救助作为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的重要抓手,主动作为,积极争取救助政策和资金支持,畅通联动救助渠道,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惠及更多群众。

编辑:张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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