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通讯员 倪菁 苏畅
“孩子才6岁,身上留着擦伤淤青,夜里总被噩梦惊醒哭闹,做家长的心里又疼又急。”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某小区花园内发生一起幼童冲突事件,6岁女孩与同班同学玩耍时,因争抢玩具引发争执,女孩遭三名同班孩童推搡,造成身体多处擦伤、淤青。受害家长却因迟迟等不到对方致歉、责任划分悬而未决,情绪难以平复。5月8日,受害人家属向辖区派出所报案求助。
派出所第一时间将该起未成年人人身伤害纠纷警情及相关线索推送至光明社区综治中心,启动多方联动调处机制,全力推进矛盾化解工作。
收到警情推送后,光明社区综治中心充分发挥治理指挥枢纽作用,迅速启动联动调处机制,统筹调度社区专职调解员、法律顾问助理、辖区民警、涉事幼儿园多方力量,组建专项纠纷调处工作组,全面核查事件经过,精准厘清未成年人监护责任。
为客观还原事件全貌,工作人员调取现场监控录像逐帧梳理事发经过,同步对接涉事班级班主任,结合孩子们日常在校相处情况,完整固定案件相关证据,精准厘清各方监护责任。调处过程中,工作人员先耐心疏导受害家长的负面情绪,逐条回应家属提出的留存证据、加强幼儿安全教育等合理诉求,平缓对立氛围;再分别约谈多名涉事孩子监护人,开展针对性法治劝导。
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驻场法律顾问现场以案释法,细致讲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后的监护赔偿规则,明确监护人法定看管义务,破除个别家长推诿免责的侥幸想法。在多轮情理兼顾的沟通劝导下,涉事几名家长充分认识到监护缺位的问题,主动向受害家庭当面致歉,现场签订监护责任承诺书,承诺加强家庭教育与日常看护,妥善处置后续事宜,这起因孩童玩耍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顺利画上句号。
一桩小纠纷的妥善处置,是光明社区落地“综治吹哨、部门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的真实写照。办案之外,工作人员以此案为鲜活教材,面向当事家长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讲,引导监护人树立正确的监护理念,增强法治意识与责任意识,真正实现“化解一案、普法一片、稳定一方”的治理成效。
下一步,光明区将持续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建设,不断整合公共法律服务、政法便民服务资源,优化矛盾多元化解链条。同时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重点领域,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屏障,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细化、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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