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检察以数字监督破局网约车停运损失虚假诉讼乱象

2026年06月08日17:36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张文婕 王璇

从2021年一起8514元的停运损失索赔案,到2026年覆盖司法裁判、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的多维度治理机制,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用五年时间,以数字检察为牵引,通过个案抗诉纠偏、类案数字筛查、检法协同治理、推动行业自律等递进式方法,逐步厘清网约车停运损失领域的虚假诉讼问题,推动形成“检法协同+行业治理”的闭环监督体系,为规范网约车行业秩序、维护司法公信力提供了“鄞州样本”。

蹊跷的“18天停运”

一条营运流水牵出虚假主张

2021年11月,滴滴司机方某路的营运车辆与范某心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范某心负全责。方某路随后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起诉,主张18天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共计8514.5元。法院审理后酌情认定停运10天、日收入300元,判决范某心赔偿3000元。范某心不服判决,认为实际修车时间远没有18天,且方某路拒绝提供事故当月的营运流水,遂向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我们调取了方某路在滴滴平台的全部营运数据,发现他主张的18天停运期间,竟然有16天都有正常的接单收入。”承办检察官励倩介绍,进一步调查发现,修理厂声称方某路的车辆确实因为零件缺货延误停运18天,而修理厂在此期间为其提供了一辆代步车用于继续接单,方某路实际仅损失2天的营运收入。

2022年10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法院再审后双方达成调解,范某心最终赔偿475元,仅为原判决金额的五分之一。

个案办结了,但检察官心里的疑问没有消除:这样的“注水停运”是孤例吗?

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以该案为突破口,引入数字检察手段“穿透”类案。办案团队调取了近三年鄞州区人民法院审结的全部涉网约车停运损失案件裁判文书,通过文书解构、要素筛查,提取司机、车辆、事故时间、主张停运天数等关键信息,再与网约车平台营运数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车辆登记信息进行碰撞比对。

结果令人震惊:在筛查出的案件中,存在停运损失虚假主张或者无证营运问题的线索占比超过50%。“这些行为已不仅仅是普通的不诚信诉讼,这样大规模的虚假诉讼会严重侵蚀司法权威,损害保险企业和守法车主的合法权益。”励倩说。

统一裁判尺度

关上“注水索赔”的大门

针对类案中暴露出的法院裁判标准不统一、证据审查不严等问题,2023年,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明确提出:不具备“双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驾驶员证)的网约车,其停运损失请求不应得到支持;在核查维修证明的真实性时可向网约车平台调取营运流水,并应向当事人明确释明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

随后,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推动鄞州区法院出台《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车损赔偿诉讼的工作指引》,明确将“双证”作为支持停运损失的前提条件,并建立与检察机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数据协查机制。截至2025年,鄞州区人民法院共审结涉网约车停运损失案件527件,其中被告抗辩停运天数过长的超过20%,3起查证属实的虚假诉讼当事人被司法处罚。

“以前这类案件,法官往往因为举证难而‘酌定’一个数字,客观上给了造假者可乘之机。如今有了平台数据这个‘照妖镜’,是真是假一查便知。”励倩介绍道。

检察建议“双管齐下”

净化行业生态

但在治理虚假停运诉讼的链条上,汽修厂仍是至关重要的一环。2026年,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区机动车维修(配件)行业协会发出检察建议,直指汽修行业存在的“出具虚假维修证明”“提供非营运代步车助长虚假诉讼”等问题,建议协会完善行业自律公约,明确维修证明的开具标准,记入信用档案,配合主管部门开展信誉考评。

“以前有些维修厂把‘延长开单’当成拉拢司机的‘增值服务’,甚至明码标价。在检察机关介入后,协会专门组织了警示教育,违规成本高了,大家不敢再碰这条红线。”谁说的这句话?2026年3月鄞州区人民检察院还协同区法院、区交通运输局建立了网约车监管协作机制,制发检法联合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强化对辖区内网约车平台的合规监管,严格执行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备案制度,同时加强对网约车车辆及司机的监管,监督网约车平台关闭无证网约车经营服务。建立行政司法协作机制,检法对涉及网约车违规案件定期向监管部门通报,监管部门需对司法机关的相关信息查询予以协助。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接收交通运输部门协助调取的80余条停运线索,移送无证营运线索5条,推动平台清退违规车辆信息,形成“检察+审判+执法”的治理闭环。

“网约车停运损失案件单个标的不大,但数量庞大,涉及面广。如果每个案件都靠人工审查,司法成本难以承受。我们通过数字模型实现‘一键筛查’,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精准投向真正的虚假诉讼,这就是数字检察的效能所在。”谁说的这句话?据统计,自专项监督开展以来,鄞州区涉网约车停运损失诉讼案件数量大幅下降,调解撤诉率明显上升,有效减轻法院诉讼负累。

“虚假诉讼治理不能止步于个案纠错,更要推动行业规则的重塑。”励倩说,下一步,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与法院、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推动网约车平台数据与司法办案系统的对接,让“数据多跑路、虚假无处逃”,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护航新业态健康发展。

编辑:张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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