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姚一电商经营者虚假交易骗取价保理赔金 法院依法判刑并处罚金

2026年06月08日17:36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郑珊珊 孙钰萍

利用电商平台“价格保护保险”的规则漏洞,浙江省余姚市一名电商经营者通过自买自卖、故意调低商品价格、申请差价理赔等手段骗取保险金。近日,余姚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保险诈骗案,被告人陈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被告人陈某系某网络购物平台的电商经营者,在平台经营了三家品牌家电专卖店。经营过程中,陈某逐渐熟悉平台经营管理权限、价保保险投保范围、理赔触发条件及资金赔付流程。其间,陈某发现平台系统无法识别下单账号与店铺经营者之间的关联关系,遂萌生了利用这一漏洞非法牟利的念头。

2022年1月,陈某通过虚构收货人信息、伪造收货地址,以普通消费者的名义,在自己经营的店铺内购入一台已投保价格保护保险的冰箱。订单生成后,陈某又采取虚假发货、虚假签收的方式完成虚假交易流程,随后人为调低商品线上售价,再以消费者身份申请价保差价理赔,顺利骗取保险金。

初次得手后,陈某变本加厉,单次最高下单量超100台电热水器。2022年1月至4月,短短四个月,陈某通过上述方式共骗取保险理赔款人民币18.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积极退赃等情形,遂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价格保护(“价保”),是商家和平台对消费者作出的一项服务承诺,即消费者购买某款商品后,在商家承诺的期间内,如果该商品降价,消费者可申请退还差价。这本是一项保障消费者权益、提振消费信心的措施,却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异化为诈骗工具。广大电商从业者应引以为戒,严守法律红线和诚信底线,规范经营,切勿利用平台规则、技术漏洞“钻空子”“薅羊毛”;电商平台和保险机构也应进一步完善风控机制,加强对异常交易和关联账号的识别能力,从源头上堵塞规则漏洞,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编辑:张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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