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葛宁雯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筑牢乡村生态法治屏障,近日,河北省承德市营子区人民法院联合双桥区检察院走进双桥区冯营子镇秋窝村,共同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座谈会暨林地保护专项普法宣讲活动。高新区林业监管部门、冯营子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村干部、村民代表等20余人参加。
座谈会上,营子区法院燕山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法官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以近年来审理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等典型案件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系统讲解了破坏生态环境相关行为在刑事责任追究、民事侵权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的法律责任,让村民直观认识违法后果。同时,法官现场介绍了生态环境违法线索举报方式,鼓励村民主动担任生态保护“监督员”,积极参与环境资源保护,共同守护家乡的绿水青山。
在互动交流环节,村民围绕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的土地利用、林地管护等法律问题现场咨询,法官与检察官逐一细致解答、精准释法解惑。林业部门、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结合林地保护工作交流心得,大家一致认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织密防护网络,筑牢生态屏障。
此次联合普法活动,是营子区法院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推动司法服务向基层延伸的务实举措。未来,营子区法院将继续深化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常态化开展生态普法活动,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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