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中院联合三地基层法院同步发布明长城司法保护令

2026年06月08日16:18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葛宁雯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内丘、信都、沙河三地法院,同步在鹤度岭、马岭关、郭公关明长城遗址开展《明长城文物司法保护令》发布仪式。这是该市首次针对特定长城点段发布专项司法保护令,标志着该市长城保护工作正式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保庭相关负责同志,邢台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军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祝咏平出席活动。市、县两级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属地乡镇政府代表,共同见证保护令发布。

明长城——鹤度岭、马岭关、郭公关三处关隘是明代长城防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和科研价值。为应对攀爬踩踏、刻划涂污、违规建设等人为破坏风险,两级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联合发布司法保护令,明确禁止在长城及其附近区域取土,取砖(石)、种植、放牧等十类破坏行为,推动长城保护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全程保护”转变,构建起全方位、常态化的司法保护格局。

活动中,法院联合文旅、乡镇工作人员实地踏勘长城遗址现状,围绕破坏长城案件的证据固定、法律适用及协同保护问题进行现场研讨。活动中法院干警还向沿线村民及现场游客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长城保护条例》宣传册,引导群众自觉树立文物与生态保护意识。

此次司法保护令的颁布,是邢台法院落实全国“长城司法保护座谈会”部署要求,精准守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有益探索。下一步,邢台法院将切实扛起长城司法保护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持续深化跨部门协同保护机制,以司法之力守牢长城生态与文物安全底线,让古老长城在法治护航中代代永续。

编辑:张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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