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 河南大学文化产业管理系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17日发布《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中国的理念、倡议与行动》白皮书,提出,“天下大同”的崇高理想,“大智治制”的治理思维,“和衷共济”的精神追求,“民为邦本”的深切情怀,“知行合一”的实践精神,为破解全球性难题提供了穿越时空的文明启迪。“大智治制”这一古谚又一次出现在全球舆论场中,不仅彰显了中华文明数千年治理智慧的深厚积淀,映照出当代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格局与胸襟,也是深入挖掘苏轼治理思想资源,以中国智慧解题、以中国道理说事,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的重要载体。
一、“大智治制”不只是建章立制
制度具备全局性、稳定性,管根本、管长远。学界和媒体解读“大智治制”时,多将重点放在建章立制上,强调要切实把制度规矩补齐立好。完善制度、立好规矩,把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为了谁干、应当怎样干搞得清清楚楚,这固然抓住了“治制”的字面要义,但若追溯引起“大智治制”广泛传播的具体语境,便会发现此类解读远远不能覆盖其固有的丰富内涵。
在展示大国责任担当的重大国际场合,“大智治制”总是与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应对严峻复杂的全球性挑战等表述一起出场。如:“常言说,小智治事,大智治制。面对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演变,全球经济治理需要与时俱进、因时而变。全球经济治理应该以平等为基础,更好反映世界经济格局新现实,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确保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紧迫性越来越突出,国际社会呼声越来越高。全球治理体系只有适应国际经济格局新要求,才能为全球经济提供有力保障。”众所周知,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不仅要完善规则条文,更要坚持多边协调、兼顾各国利益关切、共商共建共治,必然涵盖沟通协调、规则落地、利益平衡、协同实践等多重实施层面的内容。显然,“大智治制”之“治制”,其本身绝非单纯条文建设,而应该是包含制度设计、制度执行、多方协同、动态调适的完整治理体系。
二、苏轼治理论说中的“大智”与“治制”
苏轼留下的著述中没有直接出现过“小智治事,大智治制”的完整表述,但他在多篇政论、史论、奏议中论述过与“大智”“治制”有关的命题,能够给今天全面理解“大智治制”的内涵与价值带来有益启迪和深刻启示。
追求“大智”,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固有传统。“小智治事,大智治制”与“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小智谋子,中智谋局,大智谋势”等都是中国民间流传已久的治理格言、治世谚语,常用来描述治国理政应该坚持总体性思维、辩证性思考,以及超越性的价值观照,然后才能确定合理格局、探明正确方向、看清发展大势。苏轼对于“大智”的具体观点与“小智”形成鲜明对比,二者的区别不仅在于眼界的大小、胸襟的宽窄、境界的高低,还表现在选人用人的整体导向和实际效果中。他在《魏武帝论》中谈到智谋与成败的关系:“古之所谓大智者,知天下利害得失之计而权之以人,是故有所犯天下之至危,而卒以成大功者,此以其人权之,轻敌者败,重敌者无成功。”强调真正的大智慧,应该能跳出局部、短期利益算计,以天下万民为权衡标尺,统筹全局长远利害,善于权衡人的因素,调动人的力量。有“大智”之人尽管有时会冒天下最大的危险,但最终将成就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功。苏轼认为“小智”的本质是自私。在《王明州启一首》中,他说“小智自私,谁识仁人之勇”;在《祭张文定公文》中,他又说“小智自私,莫识其真”。小智者往往以个人、局部、短期利益为中心,沉溺于算计而迷失于格局,执着于细务而愚昧于大势,既难以知人善任,也容易犯下冒进轻敌或畏缩保守的错误。
“治制”的实质是辩证把握治理之“治”与制度之“制”的内在联系。一方面,“治”需要以“制”的构建为依据;另一方面,“制”也应该以“治”的实现为目标。苏轼关于“治制”的论述,集中体现在“治事不若治人,治人不若治法,治法不若治时”这一著名命题上。在《应制举上两制书》中,苏轼将“治事”“治人”“治法”“治时”列为互相依存、递进升级的四个层次,共同组成一个协同运转、动态协调的治理体系,为维护大一统王朝的权威和资源调配能力提供整体性的保障。第一,治事,是表层治理,对应“小智”,仅解决具体矛盾,缺乏长效机制;第二,治人,抓住治理主体,制度依靠人执行,选贤任能是制度落地的关键;第三,治法,搭建规则体系,即建章立制、完善法治框架,是治理的刚性保障;第四,治时,为最高层级治理,要求制度、人事、举措顺应时代民情、社会大势,杜绝僵化守旧或照搬外来模式。他并用周、秦、两汉的兴衰历史证明自己的观点:“时者,国之所以存亡,天下之所最重也。周之衰也,时人莫不苟偷而不立,周虽欲其立而不可得也,故周亡。秦之衰也,时人莫不贪利而不仁,秦虽欲其仁而不可得也,故秦亡。西汉之衰也,时人莫不柔懦而谨畏,故君臣相蒙而至于危。东汉之衰也,时人莫不矫激而奋厉,故贤不肖不相容,以至于乱。”苏轼认为,周的衰落,原因在于周人苟且偷安、不思立事,虽有制度也难以挽回;秦的衰落,是由于秦人贪利忘义、不存仁心,严刑峻法反而加速崩溃;西汉的衰落,是因为当时的人们普遍软弱怯懦、谨小慎微,君臣上下互相蒙蔽;东汉的衰落,和社会主流思潮倾向偏激矫饰、急躁冒进有关,贤者与不肖者势同水火,最终导致天下大乱。如何才能挽救时局、匡正国家?苏轼的结论是:“时者,岂其所自为邪?王公大人实为之。诸公之所好,天下莫不好;诸公之所恶,天下莫不恶。”时代的风气与走向,归根结底取决于掌权者的作为与取舍。
三、汲取苏轼治理思想,促进“大智治制”理念广泛传播的重点方向
“大智治制”系统思维与苏轼治理思想的深层关联,正是中国式现代化“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的生动体现。苏轼的治理思想资源丰富多元,治事、治人、治法、治时辩证思维,任法与任人并重的平衡之道,以民为本的人文情怀,立足长远的政绩标尺,等等,对今天我们全面、系统地理解“大智治制”,推动正确政绩观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在实践中落地生根,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其一,为政者须有“大智”格局,超越“小智”思维。“小智治事”并非否定做事,而是提醒领导者不能满足于处理琐碎事务、追求短期政绩,应有全局眼光和长远谋划。当前一些地方在发展中重“显绩”轻“潜绩”、重短期效应轻长远效益,正是“小智”思维的表现。真正的“大智”,是将出于公心、明于公义、坚守公道作为立身处世的根基,在通晓利害得失的基础上,持续推动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不断激发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将制度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
其二,治制要“任法”与“任人”并重。推进治理现代化,既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也要注重选贤任能,使制度的刚性与人的能动性形成合力。苏轼强调“治人不若治法”,并非贬低“治人”,而是指出没有好的制度,再贤能的人也难以持续发挥作用;但他同时又批评“任法”之弊,说明制度若不能与人的主动创造性相结合,同样会走向僵化。官员一切唯法是从,“拱手而任法”,天下成败得失皆曰“非我也,法也”,最终将导致“贤愚不分”“莫有深思远虑者”。而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同时,强调“用人导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支持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真正做有创造力的执行者,也正是“任人”与“任法”相统一传统智慧的当代实践。
其三,治制要因时制宜,顺势而为。“大智治制”在国际舞台上的登场,正是因应时势、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智慧表达。苏轼将“治时”置于“治事”“治人”“治法”之上,体现了他对时代大势的深刻洞察和作为精英士大夫谋大势、担大义、行大道的自觉担当。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全球治理体系也面临深刻变革,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丛林法则严重冲击国际法治。中国提出全球治理倡议,为解答“构建什么样的全球治理体系、如何改革完善全球治理”的时代命题提供了中国方案,不但顺应了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时代潮流,也给动荡不安的世界注入了宝贵的稳定性和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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