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零部件组装两支气枪 法院:被告人被判拘役

2026年07月22日14:34

来源:河南法治报

  □本报全媒体记者 杨占伟 本报通讯员 吴春林

  基本案情

  被告人小帅(化名)、小壮(化名)均系枪支爱好者。2015年左右,小帅在外地购买枪支零部件,后通过观看网上视频,自行组装了一支发射铅弹的气枪,之后一直将枪支存放于自家中,并向表弟小壮展示。小壮出于好奇在网上陆续购买多个枪支核心零部件,自行组装了一支发射钢珠的气枪。组装完成后,小壮担心枪支放在自家被发现,便将这支气枪存放在小帅家。

  2025年11月,侦查机关根据线索,在小帅租住房屋内搜出两支疑似气枪并依法予以扣押。后经专业鉴定,这两支疑似气枪均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个人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的,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处罚。本案中,小帅家中存放的两支疑似气枪,经鉴定均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小帅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根据被告人小帅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最终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其判处拘役(小壮另案处理)。

  法官说法

  如今社交平台上偶尔会出现一些未经审核的“DIY技巧”,看似新奇有趣,实则暗藏法律风险。这些内容往往是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入门指南,一旦跟风模仿,有可能从好奇滑向犯罪的深渊。

  我国对枪支实行严格管制,不仅包括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枪口比动能达标的气枪也属于管制范畴。无论是制造、运输、邮寄,还是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都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对于社交平台上的涉枪可疑内容不观看、不转发、不模仿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平台举报,切勿因一时好奇触碰法律红线。

编辑:张龙(小)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