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祝传鹏 李昊阳)“作为一名农业科技工作者,我最关心的还是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增收问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我感到‘适度’这个词说的特别好。”1月27日,省人大代表、新乡市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研究员原连庄在“融媒问政”会客厅接受大河网记者专访时说,土地流转是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但是也应该注意,有些土地流转经营者,赚得盆满钵满,名利双收,而有些土地流转经营者不了解市场,盲目扩大种植规模,造成粮食或蔬菜滞销,赔得血本难回,同时,让农民利益受损。
问题|土地流转经营现悲喜两重天
“通过土地流转,使土地形成规模化集约经营,相对于家庭承包、将土地化整为零、千家万户各自为政的自主耕种来说,更有利于先进农业机械和高新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有利于土地生产效益的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与就业。”原连庄说,土地流转是新时期中国农村土地经营管理的新举措,是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前提下,改变一家一户自耕自食的小农经济模式,探索农村土地经营管理新模式的重要途径。
但是,从全国各地的土地流转经营情况来看,不难发现,同样经营流转土地的家庭或组织,经营效果却有天壤之别。不乏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成功的土地流转经营者,由于经营有方,赚得盆满钵满,名利双收。土地流转双方各得其利,该分红的定期分红,该交纳租金的定期足额交纳租金,双方皆大欢喜。土地转出家庭彻底脱离了土地,或沉心静意地打工,或专心致志地搞企业,或一心一意地做生意,真正达到了土地流转经营的目的。然而,失败的土地流转经营者,由于经营不善,不但没有获得土地流转经营带来的高效益,反而赔得血本难回,望田兴叹,如坠深渊。同时,也使得土地转出方应该得到的土地租金,却如同纸上谈兵,成了一纸空文。更有甚者,土地转入方私自撕毁合同,使土地流转经营有始无终,半途而废。使得已经参与流转的土地,成为赶出家门的媳妇。土地转出方骑虎难下,进退两难。于是,土地流转双方纠纷四起,甚至对簿公堂。
原因|经营者不懂农业盲目扩大
土地流转经营中,为什么会出现悲喜两重天的这样一个局面呢?原连庄经过深入调查发现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土地流转的成本太高,一些土地经营者并不懂得农业生产,盲目自信,过高的估计了农业的生产的收入,用很高的价流转土地,导致亏本经营。不按科学规律办事,盲目扩大土地规模,导致经营不善,以失败而告终。
其次,是缺乏现代化农业机械、高新农业技术和新品种支撑。用原始的、粗放的经营理念来参与现代化的市场竞争,致使生产经营存在很大风险。缺乏抵御和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没有良好的储存条件、没有充足的资金支持,就会导致在自然灾害面前束手无策。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市场行情把握得不准,对行情判断有误,还有一些手中有几个钱的“精明”农民和一些想发土地财的“大佬”们,为了套取国家的经济补助。不论青红皂白,一哄而上搞起了土地流转经营,结果导致土地流转经营效益不佳,给土地流转双方造成损失。
看法|家庭农场式土地流转成功率较高
原连庄认为,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保障,是中国老百姓的饭碗,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如同“命根子”一般。所以,解决好土地问题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土地流转经营者在资金实力不十分雄厚、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不十分具有优势的情况下,要尽可能选择以土地入股的方式,流转经营土地比较合适。这样,可以使土地转出方与土地转入方形成“利益共沾,风险共担”的合作共盈关系,形成“公司加农户”的合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既可以化解或减少土地流转经营风险由土地流转经营者单方面承担的压力,又能实现土地流转经营的规模化集约经营。
“从目前成功的土地流转经营经验来看,以家庭农场为组织形式,土地流转经营面积,一般以几十亩到一二百亩为宜。”原连庄说,由于这些家庭农场在选择作物品种、技术管理等方面有一定经验,并且流转的土地面积,可以凭借自己的家庭劳动力能够操劳过来或基本能够操劳过来,只需要日常少量雇工或在忙不过来时雇工,且土地能够按照自己的计划进行种植,遇到自然灾害风险和市场变化风险,也能够有效地抵御和防范,因而,不会轻易出现过大的经营风险。
此外,土地流转经营者还选择适宜的种植经营方向,确保有现代化农业机械、高新农业技术和新品种的先进生产力支撑,提高抵御、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及时、准确估测和把握市场变化,要克服土地流转的盲目性。
建议|加强顶层设计 制定政策 因地制宜
原连庄说,土地流转经营是我国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是一个新的研究课题。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比如:以前一家一户的经营模式,粮食储存和机械设备的放置都不是太大问题,而大面积的土地流转,仓储问题便成了粮食生产过程中非常关键的问题。究竟多大生产面积需要配置多大的仓储面积,都需要政府作出合理的规划。同时,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土地的生产能力和收益,一切为了套取国家补贴和投机取巧的土地流转活动应该予以制止。因此,她建议省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政策,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防止盲目流转给各双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制止、打击套取国家补贴和投机取巧的土地流转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