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借壳?“爱情公寓”告了《爱情公寓》 电影还未上映就弄“一地鸡毛”

2018年08月08日07:46

来源:大河网

电影版《爱情公寓》海报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王峰实习生王梅竹

  8月10日是电影版《爱情公寓》上映的日子,它却是非不断,先是被告知侵犯版权,后又被网友质疑“移花接木”。昨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了解到,目前,电影《爱情公寓》出品方已经对版权之事做出回应,表示一切将会按照法律程序走。昨天,电影《爱情公寓》向全国院线发出提示公告,提醒影院该片含片尾彩蛋,不要提早开灯,上映事宜似未受到影响。

  版权之争迷人眼

  8月6日,实名认证为“爱情公寓”的官方微博发文表示:“《爱情公寓》是由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投资并享有全部权利,在联凡不知情的情况下,高格、汪远等人擅自投资、制作、发行《爱情公寓》电影,联凡已向各大出品、发行公司寄送法律文件,提起民事诉讼,并向电影局及中影要求停止上映,现公开此次事件,呼吁保护原始权利人权益,促进中国影视版权健康发展。”该微博是一个网络交友社区,微博简介中写道,2008年,以公寓住户的故事为原型投资拍摄了电视剧《爱情公寓》,所以在某种程度上,电视剧《爱情公寓》是为了配合这个交友社区的宣传。联凡公司认为如今即将上映的电影版《爱情公寓》并未获得相关授权,所以才将其告上法庭。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官方微博的上一条微博还是发自2013年1月1日,沉寂了五年多,如今在电影《爱情公寓》上映的节骨眼突然发声,难免被网友质疑“碰瓷儿”。

  昨日,“爱情公寓”官方微博再度发声表示自己并不是蹭热度,也不是炒作电影,“只是不想让这种侵权行为一再发生”。而拥有130万粉丝的《爱情公寓》电视剧官方微博,倒是一直在配合电影宣传。

  昨日,电影《爱情公寓》也迅速做出回应,表示高格公司依法拥有电影《爱情公寓》完整著作权,并已事先获得了一切必需的法律授权与许可。据媒体报道,双方在三、四季时合作出现问题,有一部分原因是到了第三季之后汪远涉嫌抄袭美剧,而高格希望做原创。而提起诉讼的原因则是联凡所获得的主出品人权益过少,“主要出品人权益,版权方按照交易习惯,应该有5%到10%的版权收益,不是一个名字就可以打发的”。

  从双方的声明或许可以看出,联凡公司在创建了“爱情公寓”交友网站后,出钱请汪远创办的高格公司拍摄了电视剧《爱情公寓》一、二季,在后来的续集拍摄中,双方没有谈拢合作,便把续集的制作权交给了高格公司,联凡公司要求继续享有主要出品方权益,但后来双方还是出现了分歧。

  电影本是“移花接木”?

  随着版权纠纷的爆发,有网友发现,电影《爱情公寓》疑似原名为《新次元冒险家》。2017年8月,有粉丝爆料遇到了《爱情公寓》剧组在拍戏,随后演员片场照片曝光,但随后发现这部戏名为《穿越时空的守护者》。在高格公司所发的声明中,有这么一句:“为了保留悬念和惊喜”,所以就用别的名字。在昨日电影《爱情公寓》发布的作品登记证书中,作品名称也叫做《穿越时空的守护者》,作者为汪远,创作完成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

  但为什么电影正式上映时的名字叫《爱情公寓》呢?目前片方尚未回应,有网友猜测,“这部电影很可能原本就只是请了原剧几位主演来拍了一部新的故事,到上映发行时怕没人看,就把名字改为《爱情公寓》,圈一波情怀粉丝的票钱”。

  有网友从“一地鸡毛”的线索中推断出,在双方谈崩后,高格公司便纠集原班人马拍摄电影,但一直在通过某些手段隐瞒是在拍《爱情公寓》续集,直到电影定档,才以“爱情公寓”为名公开宣传,这也与联凡公司强调的,“高格影视一直未告知电影《爱情公寓》项目启动的消息”的说法吻合。

  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电影《爱情公寓》并未对此发布正式回应,不过电影上映后看其故事即见分晓,如果网友猜测属实,这将是国内电影史上第一起打着贩卖情怀的旗号来“欺骗”观众的电影了。


编辑: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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