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今年5月15日,是全国第27个“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主题是“众志成城战疫情,科学补碘保健康”。大家对于“碘缺乏病”可能有点陌生,我国曾经是世界上碘缺乏病病情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特别是我国的边远内陆地区。碘缺乏病到底是什么样的病?又该如何预防?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大河网策划专家访谈直播活动,5月14日上午10点,邀请到河南省疾控中心地方病预防控制所副所长李小烽、河南省疾控中心碘缺乏病防治研究室副主任医师杨金为我们详细解答,点击视频可观看。
大河网讯 为预防和控制碘缺乏病,1993年我国确定了普遍食盐加碘的防治措施,但是近几年,部分人对食用碘盐产生了误区。河南省疾控中心地方病预防控制所副所长李小烽总结以下误区,来看看你占了几条。
误区一:食盐加碘造成甲状腺癌高发
近年来,人群甲状腺癌发病呈上升趋势,国内外学者分析认为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甲状腺癌发生与电离辐射、环境、饮食、生活方式、精神压力等多种因素改变有关;另一方面,群众就诊率和健康体检率明显上升,特别是高分辨率B超和细针抽吸细胞学诊断技术在临床的广泛应用,大幅度提高了甲状腺癌的早期诊断率。
目前,尚无证据表明食盐加碘与甲状腺癌高发的现象有关联。全球主要国家,无论是否采取补碘措施,无论碘摄入量增加、稳定或下降,甲状腺癌的发生率都增加。
误区二:现在已经碘过剩,不需要再吃碘盐了
碘缺乏病的本质是人类生活的外环境碘缺乏,生长在这种环境中的动植物含碘量不足,因此生活在这类地区的人群碘摄入量也不足,且人类生活的外环境的缺碘状态是长期的、难以改变的。
碘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在停止碘摄入的情况下,体内储备的碘仅够维持2—3个月。我国是受碘缺乏严重威胁的国家,如果我们不能长期、持续地坚持补碘,那么碘缺乏病就会卷土重来,所以我们必须坚持长期食用碘盐。
误区三:日常膳食碘摄入量已经足够
有些人认为只要每天按时吃饭,就可以满足身体对碘的需求,额外通过加碘盐补碘,将会造成碘超标。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成年人不食用碘盐情况下平均每天的碘摄入量为34.4μg,即使是沿海地区摄入鱼虾较多的人群,其平均每天的碘摄入量为70μg,远低于每天120μg的建议。
因此仅靠正常吃饭,而不食用加碘食盐,远远不能满足人体日常对碘的需求。
误区四:沿海地区海产品多,不用吃碘盐
调查结果表明,海带、紫菜等富碘食物在居民中的食用频率和食用量都很低,沿海地区居民膳食碘摄入来源于这类食物所占的比例很低。在未考虑烹调损失的情况下,沿海地区居民膳食中的碘84.2%来自加碘食盐,来自各类食物的碘仅占13.1%(其中海带、紫菜和海鱼共占2.1%),来自饮用水的碘占2.7%。如果食用不加碘食盐,97%以上的居民碘摄入量将会低于推荐摄入量,居民碘缺乏的风险很大,因此,沿海地区也需要普及加碘食盐,以保证居民的碘摄入,降低碘缺乏的风险。
误区五:碘缺乏病只发生在农村,城市人群不缺碘
碘缺乏病不仅发生在农村,也可发生在城市。2009年,辽宁、福建、浙江、上海4个沿海省(市)开展了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上海地区孕妇尿碘水平低于150ug/L人群的比例为55.4%,表明营养和生活水平较好的城市同样存在人群碘营养不足的问题。
孕产妇除了正常饮食 还应食用含碘丰富的海产食物
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哺乳妇女、婴幼儿和儿童等重点人群,应正常食用加碘食盐。而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哺乳妇女应选用妊娠妇女加碘食盐或含碘量较高的加碘食盐,并鼓励摄入含碘丰富的海产食物,如海带、紫菜等。
其中母乳喂养的婴幼儿,当母亲碘摄入充足时,能满足0~6月龄婴儿的需要;7~12月龄婴儿可以从辅食中获得部分碘;13~24月龄幼儿开始尝试成人食物,也会摄入少量的加碘食盐,可获得一定量的碘。婴幼儿的辅食中应有含碘丰富的海产品。非母乳喂养的婴幼儿饮食主要是乳制品。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在婴幼儿奶粉中必须加碘,加碘量为每100kJ加碘2.5~14.0ug或每100kcal加碘10.5~58.6ug,非母乳喂养的婴儿摄入正常量的奶粉也能基本满足碘需求。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很多人都存在疑问:还用吃碘盐补碘吗?为此,河南省疾控中心开发了测碘小程序,微信扫码,您测一下就知道自己是否还需要补碘。(尧青 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