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陈辉
7月3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35.8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6.2%,占比同比提升1.4个百分点,按照可比口径计算,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名义增长15.6%,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约7.85个百分点,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云上签约、不见面审批、5G远程医疗、无人工厂……当前,数字技术正在和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白皮书》显示,2019年我国产业数字化增加值约为28.8万亿元,占GDP比重为29.0%。其中,服务业、工业、农业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为37.8%、19.5%和8.2%。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数字政府建设加速推进政府治理从低效到高效、从被动到主动、从粗放到精准、从程序化反馈到快速灵活反应转变,新型智慧城市已经进入以人为本、成效导向、统筹集约、协同创新的新发展阶段。
白皮书还首次提出了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据价值化的“四化”数字经济框架。报告指出,数据价值化加速推进,数据已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从产业角度来看,我国已形成较为完整的数据供应链,在数据采集、数据标注、时序数据库管理、数据存储、商业智能处理、数据挖掘和分析、数据安全、数据交换等各环节形成了数据产业体系,数据管理和数据应用能力不断提升。
白皮书还对我国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量化分析。2019年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延续前几年发展态势。从总量来看,江苏、浙江、上海、北京、福建、湖北、四川、河南、河北、安徽、湖南等省份数字经济增加值超过1万亿元;从占比来看,北京、上海数字经济在地区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数字经济GDP占比已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