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买卖不敢做?小心五年内名下手机卡、银行卡无法正常使用

2020年08月28日20:36

来源:大河客户端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一川 实习生 孙梦雨

  8月初,郑州警方在侦办一起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犯罪案件中,发现该案中部分涉案的银行账户与手机卡的登记信息都是一些18岁左右的青少年,这些人大多在开封市一所中专上学。

  18岁的小赵直到被警方控制,仍认为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根本不是犯罪。但他不知道的是,自己转卖出的银行卡早已落入了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手中,一天的涉案资金流水高达80余万元。

  这样的案例并非个例。近日,郑州警方首次发布了涉案“惩戒名单”,在这份名单中,手机卡、银行卡的所有人要么是户籍属于郑州,要么是在郑州开办的卡,都存在向诈骗团伙出售自己名下电话卡、银行卡的违法行为。这些手机号被用来拨打电话实施诈骗,银行卡则成了转账的通道。他们将面临5年内不能开立银行卡、使用微信支付宝支付转账的惩戒措施,名下的手机卡、银行卡,同样无法正常使用。8月以来,郑州被惩戒的人员有近3500人,且大部分为80、90后。

  8月26日,为使社会公众清楚认识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账户的法律责任,加大对买卖账户等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郑州警方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郑州移动、郑州联通、郑州电信公布了首批230名涉嫌买卖账户、冒名开户相关单位和个人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涉案账户人员的信息,并予以惩戒。

  郑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主任郝锐介绍,首批涉案人员名单中,00后共21人占比9.13%,年龄最小的未满18周岁,绝大多数人对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账户法律责任及其危害性不了解;90后有125人,占比54.35%,80后有53人,占比23.04%,两者共计占比高达77.39%,大部分人抱着侥幸心理想从中牟利。

  “很多年轻人法律意识淡薄,用自己的身份证去办卡获利,觉得无所谓。”张艳峰说。对于提供手机卡、银行卡的人员,如果其存在“明知对方用来诈骗”或提供了超过5张银行卡的情形,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郑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提醒,买卖、出借对公账户以及银行卡、电话卡等给诈骗团伙或帮助诈骗是违法行为,会被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影响贷款、办理支付业务,还可能涉嫌犯罪。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或96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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