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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医保制度的改革关系到社会大众。4月15日,我省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人民群众在医保领域的重大关切,突出医保制度优化和服务治理创新,推出系列改革措施,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即日起,大河网拟从待遇保障、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医药服务、公共管理服务等角度,深入解读我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回应社会关切,扩大政策知晓度。
大河网记者 张黎光 通讯员 陈冉
医药服务供给关系人民健康和医疗保障功能的实现。2019年以来,三批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和冠脉支架先后在我省顺利落地,第四批国家集中采购药品也将于今年4月30日落地实施,大批群众常用的药品价格“跳水”,给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意见》部署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任务,强调积极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规范医药服务价格等,推动解决医疗服务体系领域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上取得更大成效。
扩大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范围,逐步做到应采尽采
药品、医用耗材降价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2021年1月10日,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在河南落地,心脏支架均价从1.3万元降至700元左右,在全省范围内引起广泛的社会反响。当天,在华中阜外医院,一位73岁的老人成为河南首个受益者,“生命的支架”为我省更多患者撑开“生命之伞”。
《意见》提出,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开展多种形式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面开展省级集中带量采购,积极推动跨区域联盟采购,规范开展医院联合采购。
据了解,在落实国家集中采购基础上,我省也在积极开展省级集中带量采购,首批集中采购的29种药品和人工晶体、留置针两类医用耗材顺利落地;同时,河南推动跨区域联盟采购,与多个省份组成采购联盟集中采购的5类医用耗材也顺利落地。
省医保局相关人士表示,“集中采购药品耗材执行后,全省一年可节约费用115亿元,加上非集中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梯度降价和价格联动,一年节约费用将超过170亿元,人民群众的负担将显著减轻。”
《意见》出台后,我省将扩大省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范围,推动和参与省际联盟采购。除指导地市片区开展联盟集中采购外,还将指导省内医疗机构探索开展联合采购。此外,省医保局将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将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纳入集中带量采购,逐步扩大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参加集中采购范围。同时,按照保基本、保临床的原则,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力争做到应采尽采。
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探索动态调整机制
2020年,“经静脉脑动静脉畸形栓塞术”成为我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之一,在河南省人民医院试行,该项目通过改进手术方式、提高手术精度,将过去需要多次介入手术压缩为一次,既改善了患者愈后体验,又大大节省了医疗费用和医保基金支出。
要切实减轻广大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也很关键。《意见》提出,规范医药服务价格。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动态调整、公开透明的医药价格信用评价制度。治理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
统计显示,过去一年来,我省共确定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32个,历年来遗留项目基本消化完毕,一批新技术、新设备得到应用。河南在全国率先组织对8个拟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涉及的9种耗材开展谈判,有5个项目5类医用耗材谈判成功,“经导管主动脉瓣置换术(TAVR)”“颅内动脉瘤血流导向治疗术”等项目涉及的医用耗材价格有效下降,减轻了群众负担,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我省将完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序修订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探索建立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准入制度。同时,河南还将探索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试点,为科学合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奠定基础。
此次《意见》还在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制度、规范诊疗行为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有力举措,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加强政策和管理协同,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足感。
相关链接: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图解丨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