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一网民散布疫情谣言被行政拘留

2021年08月03日16:53

来源:网信虞城微信公号

  2021年8月2日,有关“虞城县村民董某超新冠病毒核酸为阳性”的消息在网上传播,接网民举报后,县公安局迅速查处。经查,此信息系虞城县李老家乡张庄村村民赵某娇在微信群中传播,8月2日8时30分许,赵某娇看到网上有虞城县董某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后,将其更改为阳性,并在朋友圈内发布。赵某娇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

  虞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要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我约束和行为规范,本着对自己、对家人、对朋友负责的态度,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上发布转载不明来源的图片、视频和消息,不“道听途说”、不杜撰编造谣言、不人为制造恐慌,自觉抵制、反驳网络上影响我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虚假信息。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虚假和违法信息。

  举报电话:

  虞城县委网信办:0370-4129170

  虞城县公安局:0370-4110110

  举报邮箱:yuchengwangxin@163.com



编辑:梁倩文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