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李帅
自从给学生两方面减负的“双减政策”实施后,在国内南方一些城市,却出现了以“新家政”名义的住家教师,且越来越受家长们追捧,甚至有住家教师中介机构宣传称,住家教师相当于“生活辅导老师+体育老师+营养师+育儿师”。而且,这种住家教师“新家政”基本待遇都在1万元以上,有不少已毕业有教师资格证的人盯上了这一行业。
那么,郑州是否有此类住家教师的“新家政”?
“双减”后的“新家政”,不做饭、不洗衣
前不久,一个关于住家教师“新家政”的网络话题,让不少家长了解了这种不做饭、不洗衣,只负责孩子教育问题的“新家政”。
这种“新家政”是在“双减政策”实施后,校外培训课程时间变动之下,部分中介机构看到家长们选择家教的“商机”,从而包装产生。甚至有住家教师中介机构宣传称,住家教师相当于“生活辅导老师+体育老师+营养师+育儿师”,且越来越受家长们追捧。然而,这种“新家政”也是一笔不菲的花销。据南方某媒体报道,某机构价目表显示,住家教师工资每月在12000至20000元之间,雇佣家庭不仅要为住家教师提供免费食宿,还需要向机构缴交一笔“项目费”,若签订一年合同,项目费为14800元。
郑州家政、中介暂无“新家政”
为了解郑州是否也有此类住家教师“新家政”,连日来,记者走访了郑州市区多家家政公司、中介机构。每当记者向这些家政公司、中介机构人员提出想要找一名住家教师时,却都被以“查得严”婉拒。
在郑州市顺河路某家政公司,当记者表示,想为孩子找一名住家教师,为孩子补习功课后,该家政公司老板连连摆手,称现在学校和教育部门查得严,老师都不敢出来补课。
这位老板告诉记者,因为查得严,学校里的老师不敢出来,外边的老师,很多家长又不敢用,担心其不了解孩子学习情况,补习效果不好,从而产生矛盾,所以他们没办法推荐。
在郑州市未来路某中介机构,记者同样以想找一位住家教师,为孩子补习功课咨询时,该机构工作人员称,现在教育部门查得严,没有学校老师敢出来补课,他们可以推荐一些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为低年级孩子补习,但不敢保证高年级学生补习效果,且这些大学生没有教师资格证。
这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据他了解,目前,郑州大多家政公司和中介机构没有出现南方城市的住家教师“新家政”,或许会有一些其他公司“打擦边球”,提供有家教服务,但很多寻找住家教师的家长都是在网上,或者通过孩子课外培训机构的老师推荐家教,或者住家教师。
通过网络查询,记者看到,在某些招聘网站上,确实有不少教育咨询、校外补习培训等公司发布有招聘家教的信息,但个人发布几乎没有。
另外,通过一名校外培训机构老师,记者了解到,确实有不少家长请他们推荐补习老师,但大多是晚上、周末给孩子补习功课,住家教师很少,几乎没有。
备考招教的她,也为“新家政”高薪心动
今年23岁的小吴(化名),是我省一名刚毕业不久的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并已考取了教师资格证。在大学期间,她也曾勤工俭学,给一些中学生补习过功课。如今,她正在备考招教。
小吴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她有很多同学也在讨论住家教师的话题,主要原因就是薪资高,很多人都被高薪吸引,她也十分心动。而且,她认识的一位已经工作的学姐还联系她,想要推荐她去外省做住家教师,或在本地做临时家教。
“我那个学姐不光给我说了,我们共同认识的同学她都联系了,她说外省的住家教师包吃住,一个月的工资最低一万起步,比起去学校工作挣得多。而且,就算在本地做临时家教,也不影响招教考试。”小吴说,虽然外省住家教师的工资很高,但没有五险一金,所以她还在考虑,要不要去外省做住家教师。
小吴说,如果她现在不是忙着招教考试,她会先去做临时家教。据她了解,她的一些同学已经行动了,已经有人在省外一些家庭当起了住家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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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地下”、换“马甲”逃避,教育部“出手”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通知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印发以来,各地大力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一些地方出现了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换个“马甲”逃避监管等隐形变异问题,影响政策实施。同时,通知指出,把准变异形态,对不符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科类培训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1.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3.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4.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5.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6.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7.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