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荆锐/整理
热心调解
他是群众身边最贴心的人
为了解辖区的风土人情、掌握具体情况,高家斌到司法所工作以来,一有时间就骑着自行车,走东家、串西家,跑遍了辖区30个行政村的角角落落。为了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业务技能,他向书本学、向专家学、向群众学,边学边实践,用学到的法律法规、调解技巧与群众打交道。很快,他就让自己从一名“门外汉”转变为司法行政工作的“行家里手”,成了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法律通”、老百姓的“贴心人”、和谐社会的“守护神”、党委政府领导得力的“参谋”“助手”。
高家斌坚持每天早出晚归,为老百姓的每一个诉求奔波、忙碌。化解的矛盾多了、帮助的人多了、知名度高了,他也变得更加忙碌起来。遇到烦心事、心里有解不开的疙瘩,群众就会到司法所去找他聊聊;有啥解决不了的矛盾,群众就会想到找他去调解;遇到疑难纠纷,镇领导第一时间就会想到让他前去处理,很多群众都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主心骨”“贴心人”。
高家斌还结合工作实际,完善镇调委会组织协调机制,在全镇建立“三级过滤网”,在镇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下,实行“四大工作区”挂牌工作制度,将工作中心前移,处理问题“关口”前置;同时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和村级调委会建设,推行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开会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实例分析等形式,提高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倾情帮扶
他是矫正对象最暖心的人
在工作中,高家斌积极探索创新矫正模式,主动联系漯河市心理咨询师协会、沙澧社会服务中心、青年企业家协会、餐饮协会等社会爱心团体和爱心企业,协助司法所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就业指导培训、就业安置等。他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辖区“清洁家园”“脱贫攻坚”等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诵读经典矫正心灵”活动,有效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认同意识。
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上,高家斌结合辖区实际,探索帮教工作“四帮一”“二帮一”帮教责任制,健全了工作例会、目标管理、定期回访、综合考核等工作制度,推动镇与村、村与帮教对象层层签订安置帮教目标管理责任书,引导社会力量从技术、信息、资金和就业优惠政策方面开展针对性的帮扶工作,引导刑满释放人员发挥自身特长走上勤劳致富之路。
潜心法治
他是基层社会治理最用心的人
为了让老百姓听得懂、听得进书本上的法律条文,让法治思维成为群众的习惯自觉,经过不断的摸索实践,高家斌把普法这件极其平常的工作做成了“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招牌亮点,打造了三级跨越的精彩普法舞台。
高家斌联合当地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共同搭建普法舞台,“开学第一课”“反家暴日”“禁毒日”“法治成人礼”“12·4”国家宪法宣传周等一系列活动,随处可见普法志愿者的身影。不仅搭好台,还要唱好戏。工作中,他根据群众的法律需求不断更新内容,为学生们精心准备“法治礼包”,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通过“现身说法”,给学生们讲切身体会;对村民以案释法、巡回播放法治电影、编排法治文艺节目,让群众参与“法治灯谜”等活动。同时,他还把普法新点子放在了网络上,邀请律所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录制普法音频、视频,讲群众关心的热点法律,说群众感兴趣的法治故事,把普法作品放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上,并通过镇村“微信塔群”逐层传播,为各村配备U盘方便播放音频、视频,每周更换内容。
延伸服务
他是人民群众最需要的人
2019年,省司法厅启动“加强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这给孟庙司法所带来新的发展机遇。高家斌带领司法所人员全力争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在“硬件”上,按照“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协调扩大办公用房,设置了党建、调解、社区矫正等功能室,增添执法记录仪、投影仪等办公设备;“软件”上,健全工作制度,业务台账和档案管理规范有序,在省司法厅规定的11种业务登记簿(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业务操作规范,有效提升工作质效;管理上,实行所长统一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将司法所承担的每一项职能工作明确到岗到人,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对外公示,工作开展更加依法依规、透明高效;队伍建设上,他通过案例研讨、岗位练兵等形式,带领所内人员学习法律、心理学、社会工作等知识,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综合素质的提升转化为服务辖区经济发展的实效,司法所每年都会帮助党委政府化解征地拆迁、城市改造、企业改制等“疑难杂症”。
群众有需求,就丰富法律服务;村子偏僻群众离得远,就把服务平台建到群众家门口。高家斌组织建立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6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制定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工作流程、工作人员行为准则等制度机制,有效提升镇工作站的直接服务能力和村工作室的服务指引功能,把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造成了面向群众直接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主阵地和一线综合服务平台,有效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人物名片
高家斌,男,汉族,197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自2000年9月从部队转业,任漯河市郾城区孟庙司法所所长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至今,先后获得“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河南省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等数十项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并受到过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参加工作21年来,他累计调解纠纷1800余件,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帮教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对象800余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0余场、接受教育群众10余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