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京开幕。“大会时间”开启,丰硕成果在这里呈现,壮美蓝图在这里绘就,民心民意在这里汇聚。这声音是催促前行的声音,是谋划发展的声音,是打开未来的声音,饱含着驻豫全国人大代表对高质量发展的期待、对“一起向未来”的热望,激荡起新征程开拓进取的奋斗豪情,鼓舞和激励着中原儿女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在新征程上创造更加伟大的胜利。即日起,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推出专题报道“为人民发声”,展现代表对改革发展、社会民生、城市治理、文旅融合、科技创新、制度开放等方面的关心关切和真知灼见。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席茜)今年全国人代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羊毅提出了《关于设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建议》。“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法院既符合我国国情,也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必要举措。”3月9日,羊毅接受采访时说。
当前,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世界知识产权强国已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
2019年,根据中央有关工作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全国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反垄断二审案件。
羊毅表示,三年的实践表明,统一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改革方向完全符合我国的国情,也符合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对于保护和激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三年试点的成功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设立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羊毅说。
羊毅认为,在知识产权法庭试点经验基础上探索设立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能够有效应对国内知产类案件数量激增的现状,具有现实的迫切性,也符合实践发展的需要。
目前,全国范围已经建立4家知识产权法院和26个地方中级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有关中级、基层人民法院也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形成了专业化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各知识产权法院的实践证明,设立专门法院能够为专门审判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和物质条件,能够充分发挥专业审判机构的职能作用。
“设立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可以最大限度凝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共识,可以极大鼓舞全社会积极投入发明创造,有效激励科技自主创新。”羊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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