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宋向乐)7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河南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我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有关情况。
“改革后的个人账户减少了,会不会影响待遇?”面对记者的提问,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杜建强说,很显然,这次改革调整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扩大门诊共济、转换制度模式,个人账户减少是改革的必然结果。
杜建强说,从制度机制上来看,首先,个人账户通过改革以后,前期的个人积累仍然归个人所有。就郑州市来说,截至2021年底,全市个人账户累计结余102亿元,这些钱仍然是个人权益,改革后参与家庭成员共济,不会转到统筹基金共济。”
其次,在这次改革中,调整个人账户计入方式,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在职职工和大部分退休职工的个人账户计入都会减少。但个人账户减少了并不意味着保障会损失,而是放到了共济保障的大池子里,形成了新的保障机制,把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也就是说,个人账户新计入的减少并不意味着整体保障功能的降低。
从社会保险的基本理念角度来说,第一,风险防范机制不是收入分配机制,它强调防范社会风险的作用,它是保命钱、救命钱,个人账户的多少,对当下个体来说有多和少的区别,但制度上来说共济保障更具有风险防范功能。
第二,有人会认为,门诊保障应通过增加政府投入或增加保费收入来解决,而不是减少个人账户划入来解决。
但社会保险每增加一笔缴费,必然会减少从业人员的一笔收入,就会增加企业、事业单位、公共财政等的负担,财政在社保投入的增加,也会相应减少对其他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
门诊共济保障新机制总体上是基金的平衡转移,通过实现个人账户和门诊共济的大平衡,更有利于医保制度的长远可持续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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