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8月16日,郑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郑州探索实施以收入为参照的人才激励政策,根据人才在产业发展、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贡献予以奖补,制定出台了《中原科技城优秀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细则》,努力为各类创新人才团队和企业项目落地提供优质的土壤和环境。《细则》共分18条,主要包括经济贡献奖励的范围、标准、组织形式等内容。
一是明确奖励思路。引入市场薪酬评价机制,为中原科技城引进的各类优秀人才给予正向激励,鼓励人才到中原科技城创新创业,加快推进河南省人才创新创业试验区建设。
二是明确奖励范围。中原科技城范围内各类研发机构、双创孵化机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中原科技城认定的总部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医院、高校等单位,均在此次优秀人才经济贡献奖励政策范围内。同时,针对中原科技城重点扶持的单位,实行“一事一议”,适当放宽申报标准。
三是明确支持措施。对在奖励范围内的年工资薪金收入40万元以上的优秀人才,按工资薪金收入5%—20%的比例给予经济贡献奖励。对各单位柔性引进的人才,按其协议期内在中原科技城取得的工资薪金进行经济贡献奖励。对已享受郑州市、中原科技城等针对性奖励的人才,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四是明确组织实施。经济贡献奖励申报在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后进行,采取即时申报方式,截止时间为每年8月31日,由人才所在企事业单位通过英才汇申报系统代为办理。年度奖励名单确认后,于下一年度兑现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由市本级和郑东新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承担。
五是明确评估管理。相关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建立评估管理机制,由郑东新区牵头,会同市、区两级财政部门等单位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奖励资金申领情况进行检查,防止虚报骗取奖励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实行优秀人才经济贡献奖励政策,是郑州市全面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实践,遵循人才工作的市场规律,尊重人才价值的市场评判,凸显人才贡献的市场回报,力争通过塑造中原科技城政策新优势,带动更多创新型企业入驻,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
下一步,郑州市将紧抓国家布局建设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的有利契机,积极在人才投入、环境营造、政策创新等方面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为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臧小景)
相关推荐:
推动创新人才集聚、创新要素汇聚……中原科技城构建五大支撑体系创一流生态
以收入为参照激励人才 !中原科技城优秀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细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