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等改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
土地,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当下,保护土地要素、推动土地要素配置优化是实现新质生产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步。
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高效依法履职,唤醒“寸土寸金”的姚庄镇“沉睡”地块,并将其打造成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沃土,不断吸引企业进得来、留得下、能成业,为各地人民法院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有益经验。
深刻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内涵要义,依法保障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嘉善法院从个案审理中敏锐地意识到,发展和释放新质生产力必须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并通过府院联动,高效出清低效产能,盘活土地等市场优质要素资源,实现“腾笼换鸟”。人民法院要认识到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善于发现个案中涉新质生产力的生产要素,用更长远的眼光妥善审理相关案件,保障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
依法高效审理涉新质生产力民商事案件,公正裁决涉土地案件。嘉善法院通过设立破产审判庭及专业审判团队,实现了简易破产案件快审、复杂案件精审,并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依法加快“僵尸企业”司法处置,更加有效化解过剩产能、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人民法院要不断提升专业法律素养,优化完善审判程序,创新办案手段,以更科学的审判流程,高效审理涉新质生产力生产要素案件,确保土地权益归属都有法可依,各项生产要素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运用司法手段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新质生产力企业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嘉善法院积极出台服务企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把共享法庭开到新质生产力园区,扎实开展“送法进企”、涉企讲座等活动,开辟企业维权“绿色通道”,持续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人民法院要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善于搜集涉新质生产力相关案例,做好以案释法、巡回审判等普法工作,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给企业吃下“定心丸”。